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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July 11, 2009

一件小事

人生實在有太多苦痛、悲傷、失望、沮喪和無奈。然而,世間上又實在有太多東西值得高興,哪怕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就好像今天這個悶熱的早上,大家樂裡盡是趕忙的上班一族,我捧著一個滑蛋雞扒早餐,走到她的面前。繁忙時段,分工仔細,她專責為顧客包外賣,自成一角。她那塗上艷綠色眼影的雙眼從未離開過檯面,雙手卻忙不迭要處理一個又一個早餐。我從未聽她說過半句話,直至今天。

接過我的外賣盒子,她隨即熟練地把它放入膠袋,然後是熱奶茶,然後是塑膠餐具,綁個結,便完成工序。突然,她拆開膠袋,探頭細看,平靜地問道:「要糖嗎?」

啊!在這個重複而無聊的過程中,她竟能察覺那包不起眼的白糖的缺席,一絲不苟地把每個早餐包好。她應得到的尊敬,不是要比那些年薪百萬地位顯赫衣冠楚楚但無所事事得過且過昏庸瀆職的達官貴人為高嗎?

這件無關痛癢的小事,這名小職員的敬業精神,令我開心了大概五分鐘。還未踏進公司,卻已把這種精神忘記得一乾二淨。


Saturday, September 01, 2007

朋友的公司

(一)

 

朋友在某大公司的「人力資源部」工作。有天,他對我說:「我發覺公司原來一直以來都將員工當作傻瓜!」「此話怎說?」我十分好奇。「公司的超時補水政策寫得含糊,員工一直被誤導,以為颱風之下OT的人工是一樣計法,但原來竟比平時還要少!」對於他的解釋,其實我並不十分理解,但見他一副忿忿不平的樣子,我想,這間公司定是以某種高明的手段,蒙騙、欺壓、剝削那些在颱風之下還要值班的工人吧?

 

「上次八號風球之後,很多人打電話來,說人工計少了。」他說。「那怎麼辦?」接著,他吐出一大堆似是而非的說辭,我照樣不能明白,但驟耳聽,是一些葉劉淑儀式的詭辯。「我胡謅完後,他竟說『咁又係喎』,哈哈哈!」他收起了不忿,臉上綻放滿意的笑容,似為自己的機智而感到洋洋得意。他臉上掛著的笑容,坦白說,實在有點猙獰和無恥。

 

(二)

 

或許,這就是資本主義的可怕之處吧?在這個扭曲了的商業社會,已不僅是當權者壓迫著無權者,而是,一些職階較高的無權者,也學著當權者的姿態,愚弄那些比自己更無權的無權者。而單憑一句「都係打份工啫!」或「出黎做野係咁架啦!」或其他諸如此類的理由,很容易便將所有道德和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資本主義的運作邏輯,讓人覺得許多事情都是身不由己,因此,一切不公義的發生,都是無可避免。無可避免,漸漸變成理所當然,既然理所當然,也就心安理得。那天,我對這位朋友的唯一忠告是:「辭職吧!」切勿讓心靈繼續腐敗下去。如今,我想作一點補充:辭職之後,記緊向壹週刊報料,將公司的壞事抖出,還工人一個公道,亦順便為自己積點陰德!

 

(三)

 

後來,朋友又向我講述他們同事之間約定俗成的「禮儀」——入職、過試用期、升職、離職要(被屈)請食飯,是不成文的員工守則。每次請客,動輒二三千蚊,他說,已開始儲蓄。雖然同事個個如狼似虎,臉皮極厚,但他們都有仁慈的一面——每逢有同事生日,全公司上下都會毫不吝嗇地夾錢請他食飯。只是,他可別高興得太早——原來另有附帶規則:生日的,要請全公司的同事食下午茶!

 

哈!只能說一句:怎樣的公司,便會有怎樣的員工。


Friday, August 24, 2007

八月之火

每逢八月,打開報紙,總讀到幾篇關於大學迎新營的「負面報導」。內容大致圍繞營內「色情氾濫」,新生大玩「意淫」遊戲,最後例牌訪問一兩個什麼會什麼社的主席,談談大學生應有的情操,順道慨嘆一下世風日下道德淪喪。然而你有你鬧,大學生年年照玩可也。究竟,我們的大學生是否特別淫賤?他們的心理又是否特別變態?

 

似乎,我們先要問問:那些令大學生著迷的集體遊戲,到底有乜好玩?

 

答案其實簡單而直接:好玩在於——平時冇機會玩!甚至,根本冇機會講,冇機會諗。對性,缺乏開放的討論空間,社會,又充斥著無日無之的道德審判,人便傾向將慾望好好收藏。然而,慾望就好像紙箱裡的火焰,不會安於現狀。它靜待著,到機會來臨,便會乘勢撲出,一發不可收拾。大學迎新營,是其中一個火場,難道就沒有其他?

 

試看婚宴上那些所謂「玩新郎新娘遊戲」,不也是同樣鄙俗無聊嗎?我隨便在網絡上鍵入「玩新郎」,搜尋出的遊戲數以百計,以下是其中一些例子:

 

Ÿ        新郎先穿上一條內褲於西褲外,然後於內褲上掛上一條去皮香蕉,新娘「徒口」把香蕉吃完。

 

Ÿ        問新郎有關新娘的個人喜好問題,答錯了要新郎揀選一碟蓋著的雞件部分,碟中有那部分就要吻新娘的那部分。

 

Ÿ        油炸鬼與牛脷酥:首先要用點忌廉放在油炸鬼的頭部及牛脷酥的中間,接著將兩樣食物分別縛在新人身上,至於是縛在哪裡,自己想一下吧。完成後便要他們帶上眼罩,分別食對方身上的忌廉。

 

這些「遊戲」,難道又比大學生玩的更有文化?美其名是添加氣氛,實質上是滿足一眾圍觀者起哄者的原始獸性。「這怎能相比?結得婚,還不夠親密?幹嗎要避忌?幹嗎要害羞?」但親密是兩個人的事,為何要同人分享?「迎新營的遊戲,新生是被迫參與的!」難道在婚宴上,新郎新娘又是自願被虐待的嗎?遊戲全由他們設計、安排?遇有不滿,他們會嚴正拒絕,拂袖離場?

 

這裡並非要提出「你得點解我唔得」之類的幼稚邏輯,為大學生的行徑辯護。我只希望各位明白:迎新營內的「過火」活動,充其量只是個病徵,真正的疾病,是籠罩整個社會的對性的抑壓。其主要症狀為人格分裂:一方面,對大學生探討性禁忌的文章嗤之以鼻,另一方面,卻每週捧讀那些賣弄色情的八卦刊物;一方面,視大學生的迎新遊戲為無恥,另一方面,在婚宴上爭相一睹油炸鬼與牛脷酥的,卻又樂在其中。

 

難道,憑一句「社會對大學生的品格有更高期望」就能解釋?不要忘記,大學生的身分是短暫的——今天的大學生是昨天的中學生;明天,當他們踏出社會的舞台,便成了其他不同角色。你不能說,大學生應該如何如何,其他人則大可不必。因為,在某程度上,他們根本是同一班人。假如這雙重標準不是一種虛偽,那麼,便肯定是集體性抑壓所衍生出來的道德矛盾。

 

所以,一切對於大學迎新營的指摘,都應該停止了。即使政府頒令,每個迎新營派駐一名淫審大使,嚴密監控各項活動,一有異常立即制止,那又如何?即使大學生人人自律,迎新營不淫不賤,反而舉辦研討會,談談大學之道,那又如何?社會難道立時變得潔淨高尚?既然火不能滅絕,我們何不讓它自然、健康地燃燒?為何偏要為它蓋上一個又一個的紙箱,令它消失眼前,彷彿無影無蹤,然後天真地以為世界從此變得美好?


Wednesday, August 22, 2007

不要做足一百分

大概五六年前吧,我家附近只有「大快活」一間快餐店。當時仍是小丑年代(你不會年輕得不知道甚麼是小丑年代吧?),食物是相當難吃的。到其他餐廳,太貴;到其他地區,太遠;自己煮即食麵,太煩。沒有更好選擇,只好無奈光顧。每次,當我奮力咬開那乾硬得像紙皮的雞扒時,我都會暗自許願,希望大快活趕快結業。這塊土地,即使得不到麥當勞叔叔的垂青,至少應該換來一間大家樂吧?的而且確,大家樂的食物水準,在當時而言,無疑較為合理和穩定。尤其是她的「皇牌焗豬扒飯」,對一眾貧苦學生來說,已是極品佳餚!可惜,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大快活依然存在,食物質素依然教人搖頭歎息。

 

後來,我的願望總算達成了一半——大快活始終沒有離開,大家樂卻在附近的商場悄悄開業。那時,兩家餐廳都忙於革新,開始講究品牌形象。店鋪一下子變得高檔——燈光昏黃了,膠座椅消失了,店內播放著富有情調的音樂,就連往常自顧自抹地的阿嬸,也頓時容光煥發起來,口裡常常唸著唔該多謝歡迎下次光臨。最令人欣喜的,當然是兩家餐廳的食物味道日佳,款色日多。而大快活與大家樂的距離,亦逐漸拉近。起初,我對大快活仍舊存有偏見(我想這與杜汶澤多少有點關係吧?),但試過幾次,覺得確實改進不少,便常光顧。現在,當我站在兩家餐廳前,至少,我會感到一絲猶疑。有時,更會義無反顧地,以手上的三四十蚊,給大快活投以信任的一票。

 

愛上大快活,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她的菠蘿咕嚕肉。(千萬要注意午市和晚市的分別:只有在晚市的時候才是即叫即炒。不要以為差不多,無所謂,味道可有天淵之別!)我不知道是不是我家附近的分店做得特別出色,但大快活就是憑這平凡的小菜,將甚麼酒家甚麼菜館都比下去了。除了食物吸引,支持大快活,亦出於一種由衷的欣賞。就好像一個從前窩囊的老朋友,今日終於成材,以前雖有不少過節,也應該大方地拍拍掌吧?過往的日子,與這餐廳雖未嘗同甘,但總算曾經共苦,年月相對,彼此已在不經不覺間產生了感情。如今見你煥然一新,終於爭返啖氣,高興之餘,給點鼓勵和獎賞也是應份的,以前的事,也就算了吧!

 

其實,消費者根本十分單純——好的,自然喜歡;喜歡,自然掏錢去買。消費者亦很感性。有時,我們會對一些保持高水準的餐廳不以為然,因為我們習慣了,覺得理所當然;反而,有些原本差勁的食店,一旦有些微改善,已足夠讓人感動。正如班主任未必寵幸年年考第一的資優生,卻可能對年年包尾,今年飛躍十名勇奪最佳進步獎的懶學生愛護有加。這是一個數學問題:同樣是進步十分,由八十分跳到九十分,增長率是百分之十二點五;由十分跳到二十分,增長率卻是百分之一百。原本拿著一百分,並沒有進步多一分的可能;但原本拿著零分,進步一分的話,增長率便是無限。然則,大家樂那句街知巷聞的口號,又是否須要作出修改?


Thursday, August 16, 2007

反效果

我不反對人用名牌。事實上,很多源遠流長的品牌,都十分教敬愛——不論是為了它對用料的執著、對設計的講究、對顧客的體貼,還是為了那富有傳奇色彩的成名故事。即使是盲目地追求那一點點虛榮感,我認為亦是無可厚非。在經濟學而言,這些都是所謂「附加價值」。為麼一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短袖襯衣,在胸前繡上一隻馬,頓時升價十倍,而你又樂意慷慨解囊?那顯然不只是質料設計的差異所能解釋。所謂「名牌」,與其說是一種商品,不如說是一種感覺。這種感覺,有膚淺的虛榮,亦有品牌的符號意義——包括其所反映的形象、品味、生活態度、社會地位、價值觀等。

 

至此,年輕時讀過一點馬克斯,對資本主義存有戒心的你,想必會批評我鼓吹消費,重視物質享受,自甘墮落,為虎作倀……。不,這並不是我的意圖。新自由主義下的消費文化與享樂主義,是個大題目,足夠寫一本像《哈里波特》那麼厚的論著,那並非我能力所及。這裡想探討的,是名牌帶來的反效果。如前文所述,買名牌的,都在追求一種感覺。那麼,追逐名牌的你,便應該認真思考:我得到的,是我想要的效果嗎?——揹著一個幾萬蚊的名牌袋,街上的人看到,真會驚嘆、羨慕嗎?這個袋,配合我的形象外貌身分嗎?與我的個性可有任何關聯?其實,我了解這個品牌嗎?又或者,可以用一個簡單的問題概括:別人會覺得我這個名牌袋是真的嗎?

 

這問題源於一個觀察:假設真偽不能剎那間從肉眼分辨,我們仍傾向相信,在某些人身上的名牌是真的,在另一些人身上的則是冒牌。為甚麼有此偏見呢?我認為,可以用五個字總結,就是「醜人多八怪」(這裡所指的「醜」,很遺憾,只代表外貌,因為這個社會,從來只看重外表)。醜,並不是罪,但當他們試圖透過名牌,樹立形象,博取好感,便容易適得其反。死慳死抵,奉獻半年積蓄,換來一批名牌貨,往身上堆堆砌砌,旁人看在眼裡,不但不會覺得羨慕,還會訕笑這種鮮花牛糞的錯配——如果他們真願意相信那些確是鮮花的話。渴望別人眼紅,別人卻只覺眼冤,這便是一種反效果。

 

是不是很沒天理,很不公平?絕對是。但實情如此。從名牌帶來的反效果,可以印證一個殘酷的事實:美人用名牌與否,也美;醜人用名牌與否,也醜。名牌,像化妝品,只能錦上添花,難以化腐為奇。依此推論,無論美醜,皆毋須依賴名牌,皆可省卻一筆無謂消費。當然,以上論述乃基於一個重要前設:買名牌,純粹為了一種感覺。這顯然並不全然準確——有些時候,我們選擇名牌,乃因其品質可靠,從而減低交易成本。但,請捫心自問,這種原因佔的比重有多大?理性又好,隨波逐流又好,買名牌本身並無不妥。然而千金散盡,竟讓自己顯得庸俗不堪,換來途人鄙夷,那又何苦?現時名牌充斥市面,已到了氾濫的地步,但撞口撞面,來來去去,其實都是那幾個牌子,甚至款色。如此大眾化,到底,是不是與「名牌」本身的定義有多少矛盾?

 

名牌,應該得到尊重,而尊重的方法,是讓它出現在合適的人身上。誰是合適的人呢?吊詭地,是那些不需要名牌的人。趕快將你的心肝寶貝送到米蘭站吧!它們孤獨地待在櫥窗內,也總好過淪為你的暴發玩物。我情願你花錢做點護膚美容,雖說不上是甚麼有意義、有效用的事,但至少,可以給自己,也給那些優雅而有內涵的品牌,留一點尊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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